书法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吗?
按理来说,应该是。但从来也没有听过任何人因别人抄写或是临摹自己的作品而状告他人侵权的。
在书法家当中,有人临摹自己的作品,不但不会起诉你侵犯了他的版权,反而会有一种自豪感。除非,借托他人的名字进行制假牟利被抓到了现形。不过这个只是理论上的可能,现在中并不可能。因为他人在制作的过程中,他可以说是在学习。告到联合国都不会得到支持。当别人落上版权所有人的名字拿去卖的时候,他咬定就是版权人的作品。要做司法鉴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启功先生的书法作品,在他在世的时候,造假他作品的数量就比他自己的多出无数倍。老先生常宽容大度的说,大家都是某口饭吃。何必为难人家。
实际上被所谓侵权的人,巴不得有人仿照自己的作品。这是在给他作免费的广告。他们不会因为大量的造假作品卖不掉自己的作品。还会让更多的人找上门来买真迹。他凭什么要去与侵权者过不去?侵权只有让自己受到损失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而书法,你写的非常好,你希望你的字被大家侵权呢,还是没有一个人模仿?维权,在书法上弊多而无利。谁会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