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爱人以前有过对象,并且,两人有过亲密关系。要不要分手,这个问题,一看,就是男人提问的。
我觉得,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恐怕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客观的讲,现在结婚前,没有恋爱过的人,少,最多只占总数的40%,甚至更少。
所以,除非你不谈婚论嫁,否则,大概率会遇上,已经谈过恋爱,甚至发生过亲密关系的对象。
这样的情况,难道,你不谈恋爱了吗?
如果说,你真有这样的必要需求,很简单,谈恋爱,或相亲前,就说明:要求必须没有恋爱经历,必须是处女,否则,就算了。
我相信,你这个要求一出,就算对方跟你是初恋,也马上分手。
这个要求,显然是大男子主义(往往是渣男的代表词)的标志性要求。
谈婚论嫁,只要双方相爱,而且,无明显身体缺陷(比如,无法生育等),就站在了共同的基础上。
不要整天扯什么,你谈过对象,我没有谈过,所以,我光荣。
晕,这年头,都没本事谈过恋爱,没人喜欢的人,都成资本了,搞笑。
其他网友回答:我觉得,如果只是这个问题的话,不应该分手。原因是:
一、她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在你们结婚之前,不是结婚之后。既然你接受了她,你就要接受她的全部。当然,就像你买来一瓶茅台酒,打开盒子一看,瓶盖是开封的,如果酒不假,分量足,开封和不开封还有多大差别吗?尽管心里不爽,也不要过分纠结。
二、你没问过人家是不是处女,妻子也没有必要告诉你。即使妻子对你隐瞒,也不是要害你,而是因为爱,她担心伤害到你,或因为担心你心里装不下这个事,耿耿于怀,成为心病。
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家住农村。多年前结婚后,女方出于真诚,告诉他结婚前,曾和一个男人在村边芦苇地里发生过关系。这之后,男人只要一喝酒或生气了,就提她和别的男人的事。女人不堪其辱,受不了男人的软暴力,最后喝农药自杀身亡。这样来看,女方告诉男方失身这件事,对男方是折磨,对女方是悲剧。看似女方很真诚,其实是傻!
三、其实,现代青年男女,结婚前哪个不谈几次恋爱?而婚前同居已被大多数人接受。婚前和人同居过这件事,说不是个事,就不是个事,如果你心里放不下,就是个事!所以,关键看自己是怎么想的。
你想和妻子离婚,我不赞成。以你的条件,你再找一个小清新,有可能吗?谁又能保证,你再找的是一个守身如玉的女孩呢?
所以,还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当然,如果自己确实接受不了,万般痛苦,也是可以离婚再娶的!
我说的有道理吗?欢迎加关注点赞!
其他网友回答:婚前发生过性关系的女孩不一定就是坏女孩,换句话说,你敢保证婚前娶了个处女婚后就不会出轨吗?‘宁婊为为妻,不娶妻当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办公室有个男的,暂且叫他王哥吧,王哥以前有个女朋友,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王哥发现女友和以前的男友发生过性关系,王哥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和女朋友断绝了关系。
后来王哥在我们单位认识了一个姓韩的女孩,那女孩长得很漂亮,最主要是女孩很单纯,没处过男朋友,这一点是王哥最满意的。
结婚后,两人确实幸福了一段时间,可自打孩子出生后,女人像变了个人似的,频频出轨,据说有一次趁给王哥下楼买酒的时间,竟跑到楼下车库和一个男人劈腿,被王哥捉住。
他们的女儿才4岁,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王哥强忍着没离婚。
现在王哥成天在家里带孩子洗衣服做饭,那女的晚上经常不回家,据传闻王哥的绿帽现在有几十顶了。
不知王哥再遇到前女友会有何感想。
其他网友回答:过去的事,何必再揪着不放,耿耿于怀呢?谁没点过去啊,谁年轻的时候,不遇到一两个渣男渣女啊?你又能百分百保证你对你爱人绝对的忠诚,没有过去呢?
我觉得,放过她人的同时,也是放过自己。既然是结婚以前发生的事情,那又何必如此在意,有必要吗?
你揪着不放,最终伤害的不仅是你的爱人,更是你自己,以及你的家人、孩子们。太不值得了!
如果你心放宽一点,不去追究你爱人的过去,不在她的伤口处撒盐,她一定会特感谢你,加倍对你好,这样不是更好吗?有利你的婚姻生活,对你的孩子和老人也都有好处的。
揪着不放,放手,离婚,你能保证你下一任爱人,一定会保留处子之身给你吗?我看未必吧!
只要她能保证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绝对忠诚与你,对你和你的家人好,那么,何不开开心心过下去呢?
得饶人处且饶人,放过她,放过你自己,一切朝前看吧,加油!
其他网友回答:后来才知道爱人以前和别人发生过关系?按事物的发展逻辑顺序,你应该在和你爱人第一次发生关系就知道了,是不是处女见没见红,这么明显的生理现象,你都不知道吗?就算你没读书也从听男同胞们说过吧,所以你这提问内容没有逻辑,也没常识。
再说要不要离婚,如果仅凭婚前有过性行为,你就要和你爱人离婚,我想你离婚后只能打光想孤独终老,改革开放已40年了,人们的婚姻观念已发生改变,早已不是旧社会的老一套了,女孩子的第一次性行为已提前了,好多女孩在读初中时就男朋友了,十年前常就听要找个处女做老婆只有去幼儿园预订,这话说的虽然有点过,但至少说明如今社会男人的婚姻观念已不看重是不是处女了,何况男多女少,农村好多30多的大龄剩男打光棍,找个离异二婚的女人结婚都十万八万彩礼的,你还说要离婚?感觉你的思想完全与社会脱轨。
是男人都介意自己老婆是不是处女,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也要看什么情况,当今社会你爱人和你结婚前有过性行为很正常,只要不是在烂交的,人品端正,跟以前的男人彻底断了,一心一意跟你结婚,和你成家生儿育女恪守妇道过日子的,你就应该包容她,毕竟她的身和心都交给你了这才是你家庭幸福的根本,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并不是说和你结婚前有过性行为就一定是有问题的女人,你不原谅包容她,要跟她离婚,反而是你的思想太OUT了,没跟上社会形势。
其他网友回答:以前我遇见过一个,她说她有过刻骨铭心的一段恋爱,我就想到了她和别人上过床,我就玩玩的心态,谁知道后来她是处女,感觉自己会对不起她,忍住男人的本性,我真心没伤害她,后来我成了她的刻骨铭心,8年过去了,我们成为了朋友,各自有家庭,而且她挺有钱,她什么都会谈,包括私生活,我了解她比她老公都清楚,因为她信任我,我是她心中不可磨灭的,她说可以随时换她的老公,只要我一句话!!每次聊完之后我都感觉我有罪!!但是我从不说劝他们吵架,只劝他们好!!!但是我在她心里的地位没人能动摇!!或许那就是心底活下去的动力吧,她属于心死的人,活着只是不想让太多人伤心,他老公对她也挺好,只能表面对他好!!心里真心没有她!
其他网友回答:<2>后来知道,爱人以前和别人发生过关系,如果你们现在感情比较好的话,我认为不应该分手。
虽然是在现代社会,但是有些男人还是会有处女情结,希望爱人跟自己是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对于有这种思想的男人,我不做道德评判,但我们要认清一个现实,但现在婚前没有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少之又少。原因有以下几点。
爱情是由激情、亲密和承诺这三部分组成的,而激情就是我们所指的性关系。
相爱的两个人,在荷尔蒙的作用下,你侬我侬、浓情蜜意,情之所至时发生性关系,既是爱的升华,又是人之常情。
就看我们周围,好多人在谈恋爱时,都会发生性关系,不论这两人是否能修成正果。
在此,建议任何人在谈恋爱时,一定要看清人,再发生性关系。
过来人都知道,性生活质量非常影响婚姻质量。结婚前,两人进行性关系,试一下性生活是否和谐,对于以后的婚姻是好事。
若能性生活和谐,那皆大欢喜。若性生活不和谐,可以考虑分手,这时的沉没成本远比离婚要小很多。
很多无性婚姻,就是因为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导致婚后性生活出现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婚前试性还是有必要的。
如果你是真的爱你的爱人,那么你最好能豁达地看待她之前与人发生过关系这事,放下过去,好好地跟她相处。
如果你要是真的是特别介意的话,建议你还是跟她分开,因为如果你这种思想不改变,即使你俩在一块,以后也会因为这件事情闹出很多矛盾,并不会幸福。
其他网友回答:当你嫖娼时,是不会在意女方是否处女的。并且还可能成为回头客,不会想到逃离。所以女方是否纯洁不影响性活动。
抛开性行为,妻子(你所说的爱人)对你来说还具有情感寄托、繁衍后代等意义。
咱们分析一下。
先说情感寄托。用情越深越会产生妒忌情绪,假如你对爱人不重视不在意,或者你本身用情不专,妒忌心理会淡化。但当她是你情感唯一寄托,你会被逼疯。尽管近年来对婚外(包括婚前)性行为社会包容度越来越大,但几千年的传统思维根深蒂固,已经固化在你的潜意识中。(当你跟妻子做爱时,眼前浮现出另一个男人在她身上的景象,会是什么感受)。
再来看后代的繁衍。尽管为了社会稳定,都在回避先父效应的研究和讨论,但生物遗传学和社会实践早就确定了先父效应的存在。显性遗传就是自己的孩子会像妻子的前男友(养宠物的都知道,小白狗与黑狗交配生产后,再与白狗交配下的崽里面还会出现黑狗)。古人发现这一现象后采取的措施是杀长子,后又演变成正妻必须是处女来保证基因的纯粹性。(对妾的要求则宽泛的多,这也是庶出子女不被重视的原因)。因这个问题太敏感,就不多说了。
综上,人类社会的所有行为准则,都是在社会实践中衍生出来并具有存在意义的。而包括性在内的各种所谓解放思潮,只是人类一种假想式探索。包括性病泛滥和艾滋病的生发,都是上天冥冥中的示警。
其他网友回答:没想到有这么多劝合的,我是来劝分的。之前有答主讲了很多种情况,表示要按不同情况来区分的,也有人指责题主思想不开放的,但不管是你们说的是什么情况,题主自身有什么问题,我就一句话:劝分。
原因就一条:题主来这里发问了,说明他非常在意这件事情。
结婚的都是成年人了,这时人都有较为固定的观念,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就是不能接受,你把天说破他也不能接受,顶多临时性的表示接受,但是等回过头来一想还是接受不了。如果你非要把他跟发生过婚前行为的人放在一起,婚后他会不由自主地反复想这件事情,从而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想办法在别处弥补,如出轨。
我不是要批判题主或者各位答主,因为人们的教育背景、文化背景不同,对于婚前性行为的接受度也就不同,大家都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立场而已。就如这里劝合的各位,你们意识里对这种行为的容忍度比较高,所以你们觉得接受也无所谓。但是对于题主这样的人来说,这就是很难接受的。
妻子的隐瞒,已经在题主心里扎下了一根刺,拔除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分手,否则这根刺会一直扎在那里,化脓、出血,直至有一天你无法忍受。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带着不满,今后怎么敢指望它能顺利的走下去?
两个人之间只有是否合适的问题,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既然题主已经在意这个情况了,那么各位劝合还有什么意思?等到他们婚后反复因为这件事情争吵、生气,恐怕也不是各位愿意看到的。
其他网友回答:对“当你在后来知道,你的爱人在你们结婚以前和别人发生过关系,要分手吗?”的问题,我的答案是:你没有计较的前提、也没有计较的必要、更没有计较的意义。
一、两个人结婚之前,每一个人都有隐私权,是否选择全部坦言,那看个人意愿,这不是必须的,因此没有计较的前提。
曾经和什么样人有过往,是可以坦诚说出来的,但也拥有保留的隐私权。因为这本身没有构成对你的伤害条件。说不说都看对方当时的初衷。因此,没有计较的前提。当时,你既然确定和对方结婚了,那就应该尊重对方对过去的保留或不保留这个事实。
况且,每个人的过去,并不是自己完全都清楚的。比如在酒醉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只有别的人说的清楚;又比如在幼小年龄被性侵犯了也客观上存在记忆混沌的可能等等。
二、两个人结婚之后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时候相互拥有知情权,若有事隐瞒就是不对的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承担责任义务,相互拥有知情权。结婚之后,两方都需要坦诚相待,遇到什么事情一起沟通交流,不隐瞒也不应该隐瞒,这也是相互关心、真诚相爱的重要内容。如果有隐瞒,那就做的不妥当、不合常理了。
三、对于在结婚之前有发生过关系的情况,没有计较的必要。如果说远点,假如对方祖辈历史上有点什么污点,那也有可能被大家热议评说的呢。你是不是也可以追究爱人当初为什么不说清楚让你会感觉到脸面无光呢?所以,没有计较的必要。
综合前述,问要分手吗?需要讲明的是:对方无过错,你提分手没有道理的哦。
最后,你计较这个真的没有一点点意义。你想干什么?难道找个茬闹离婚吗,那一定是你早就看不上对方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个说辞。我只好说:你虚伪、你卑鄙、你无情、你不讲道理。
希望本回复让你想明白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