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法规,不管是演员还是歌手或者是其他什么所谓的“明星”或“名人”,没有任何权利驱赶行人或是大队人马占据道路干扰行人正常行走。如果有上述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请有关部门严查这种犯罪行为。
其他网友回答:一些所谓的演员明星出行,动辄前呼后拥,驱赶行人,形成很不好的社会观感,被老百姓深恶痛绝!这种现象对社会有很大的负面效应。
首先,是对价值观的扭曲。一个演员,何德何能,出门就是前呼后拥?他们对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那些为国戍边,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默默做贡献的英雄、科学家他们才是社会最值得尊敬、最可爱的人!对演员明星追捧,使得一些青少年迷失了方向,迷失了前进的动力,把追星这种社会的丑陋当时髦,是对青少年的一种严重的误导!
其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这些所谓的演员明星在公共场合成群结队仗势,影响他人的行动自由,甚至影响到公共秩序,吴亦凡有次出行,他的保镖甚至推搡身穿迷彩服的防汛人员,你说他们疯狂到什么程度!
演员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谁要去加害他(她),搞大仗势的前呼后拥就是一些团队故意误导社会,误导青少年,某机场还设置什么“粉丝接机贵宾题目”真是没有底线!国家应该对演员明星出行出台规定,严禁保镖成群、前呼后拥,否则以扰乱公共次序进行处罚,还社会的风清气正!
这要看在哪里了。这些人聪明的很,机场,商场,或酒店,才会这样子,不管红不红,故意弄到架势很大的样子,你再看看他们出席春晚之类的活动时,有没有前呼后拥。不知道他们这样做违不违法,但是这种行为真的很反感。
其他网友回答:在任何国家都要按妨碍交通制造拥堵治罪!你说中国该不该严惩?
其他网友回答:道路是社会公共财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任何人无权占用(除国家需要)。
其他网友回答:这些所谓的“明星”或者“演员”,每一次出行到某一个地方,有意搞的“造声势”行为,本来这个“演员”并没有人认识他(她),但是他们花钱雇人,故意搞几个“工作人员”和“保安”,往街上一边走,一边吆喝着驱赶路人,一方面完成了一次炒作“行为”,一方面又抬高了自己。
某些演员如果到了某一地,故意在大街上这样的公共场合中,所雇“保安”呵斥恐吓撵赶行人,前呼后拥,搞得鸡飞狗跳,甚至还造成交通拥堵,这种行为完全触犯了法律,扰乱和破坏了社会公共正常秩序。如果适用法律的话,那么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罪”。其内容就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果演员们搞这一套,那就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其他网友回答:应当按扰乱公共秩序,依法给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