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个人选择,生与不生都是女人的权利,但是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在结婚之前表示自己的意愿。要是能在交往开始的时候说那就更好了。别男人花了钱,浪费了时间,给了彩礼买了房,拜了堂,登了记以后你再说不要孩子,那就不地道了!因为女人不光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男人也一样,女人可以选择要不要孩子,男人同样可以选择。凡是公正公平。不要女人在进行自由选择的时候,剥夺了男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就行。
其他网友回答:女人自愿不生育有错也沒有错,有错是错在结婚后提出来不生育,男人娶妻的目的就是传宗接代,继承香火。我相信,如果女性在结婚前提出婚后不生育,那么绝大多数男性是不会娶你的,婚后提出来说不生育是女人的错。
在结婚前,女人提出来不生育就没有错,但是我想没有人会娶你,首先我就不会娶你。
其他网友回答:没错,提前说明。
要不然就是诈骗!
其他网友回答:肯定有错,而且是“大错特错”!最典型的要数我们隔海相望的邻国菲律宾了。在这个奇葩的国家,不仅女性不允许离婚,而且女性还不能拒绝妊娠,否则就是违法犯罪;无独有偶,我们的另一个邻居韩国近来也不安生,由于女性抵制生育,遭到男性的强烈抗议,他们呼吁“既然不愿意生育,那就和男人一样,平等享有服兵役权,去当兵吧”。
在我国女人婚后自愿不生育却是合法的,并且作为人身权益受到相关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12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计生法》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在任何一个以“诚信”为道德准则的国度,女性的生育权都应该和男性平等,而不应该是任性自愿。笔者的意思非常明显,女性自愿不生育必须在婚前“特别约定”,否则婚后擅自提出这种“不合理”要求,同样也是对伴侣的侵权;所以,笔者呼吁我们的《民法典》在这个方面也应该进行进一步修订,契约精神应该是体现在生活中的平等和公平!
如果每个女人都可以婚后“自愿不生育”,那就是人类的灾难了,距离人类灭亡还有多远呢?“薪火相继”繁衍后代是男人与女人共同的责任,一旦涉及到了危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女性所谓的“自愿不生育”权利屁都不是。看看我们的北邻俄罗斯就啥都明白了,其《婚姻法》明文规定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为14岁”,为什么呢?还不是地广人稀、人口锐减的现实需要嘛!
以上就是笔者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得到您的赞同!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其他网友回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育权,女性不生育肯定没错!但是你自己这个想法最好提前告知你的男朋友,接受就谈谈,不接受就找一个接受的,千万不要等结婚才说不生育!这样肯定是不欢而散
其他网友回答:没错,但请在婚前说!另一半同意就结婚,不同意分了!别当个小可爱大聪明!
其他网友回答:女人不愿生育没有错,每个人有权选择生育或不生育。
说不错,是有前提条件的。
不生育不算违法。法律对生育没设禁止性的规定,允许不生育就可为。
不生育就不结婚。结婚不生子,剝夺了配偶的生育权利,是不道德的。
不生育就当丁克。不生孩子的女人,找不要孩子的男人,组成丁克家庭。可两不耽误。
不生育请先告知。如结婚,须将不生育的意愿婚前告知对方,隐瞒不说就有骗婚之嫌。
没错,反正又不娶你
其他网友回答:鸡能不能下蛋!羊能不能下羔!得告诉买家!看看买家的意愿!是为了养鸡生蛋,养羊生羔!或者买家是为了吃肉,只要不是故意欺骗就好!
其他网友回答:错的是不该结婚!女人如果不想生育就不要结婚了,因为结婚的目的就是组成家庭繁衍和抚育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