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此讨论三个问题:
1电动车是机动车吗?
2车主有过错吗?
3如果车主有过错,责任分担比例是多少?
一,电动车可分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也称超标电动车)两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点:
a.最大时速不超过25公里;
b.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
c.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超出以上标准,即纳入机动车范畴,必须持行驶证进行驾驶。
二,车主有无过错
车主有无过错,分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两种情况:
1.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车况良好;
骑乘人须满16周岁;
无饮酒等有违安全的情形。
如果车主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机动车(电动摩托车):
车况良好;
驾驶人须满18周岁且已取得驾驶资格;
驾驶人无饮酒、服精神类药物等安全隐患。
车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点“尽职调查”,才能免责。
三,车主的分担比例
据我了解,如果车主有过错,一般承担20%,而驾驶人承担80%.
具体到本题——“5000元”的问题,如果车主有过错可以直接用“总金额”二八开。
郑重声明,本人不是律师,以上仅为个人观点,请谨慎参考。
其他网友回答:我们村里小赵借了朋友小李的电瓶车骑,没想到小赵在骑车时不小心摔断了腿,然后向小李索要5000元医药费,小李当场抽了小赵两巴掌,最后却给了小赵10000元后自己留下了眼泪。
我们村子不大,街坊邻居都比较熟悉,如果大家年纪相仿的话,应该都是从小玩到的,街坊邻居关系都比较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村里的交通不太方便,隔壁村都已经是水泥路了,我们村还是泥路。
这个情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听村里老人说上面拨给我们村的钱都被村长拿给隔壁村,合起来建了个小的诊所,方便我们有个头疼伤风的可以在家附近治疗,就不要再颠簸到镇上去了。
也就是因为泥路下雨天容易滑倒,我们村出了一个大事,之后村里集资把泥路给换成了水泥路,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村小赵和我还有小李从小玩到大的,唯一就是小赵家庭情况不太好,主要她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家里大部分积蓄都给母亲看病了,所以我和小李一直都很关照小赵。
今天突然下起了大暴雨,小赵的母亲突然病情恶化了,小赵十分着急,于是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电瓶车借给他骑下,他去隔壁村的诊所里把医生带回家给他母亲看病,刚好我家电瓶车没有电了,于是我让小赵直接联系小李看看。
刚好今天下暴雨,小李没有出门,于是就把电瓶车借给了小赵,毕竟我们三个人是好兄弟,看着小赵骑着小李家的电瓶车在暴雨中穿梭,我和小李不由得担心起来。
没想到小赵刚骑没有多久,因为下大暴雨,泥路全部松软了,再加上小赵着急的心态,直接一不小心摔倒了,我和小李看见了,也不管外面的雨有多大,直接冲了过去,然后我们两个任先把小李送到了诊所里。
到了诊所里,医生看了后说道:小赵这个腿应该摔得骨折了,麻烦可大了。没有想到这话被躺着的小赵自己听见了,于是小赵直接哭了然后直接说道:小李,我就是骑你家的电瓶车才摔断了腿,你要赔我5000元医药费。
当时小李听到这话之后,直接上去抽了小赵两个巴掌说道:你是摔断了腿,还是摔坏了脑子?小赵直接没有了声音,突然说道:小赵,我这腿已经这样了,已经没有办法赚钱了,可是我妈还等着钱救命呢,5000元你就当赔我这条腿的医药费或者3000元也行。
小李看着已经快疯了的小赵说道:兄弟,我现在给你10000元,你回家先给阿姨治病,然后自己也调理下身体,但是这10000元绝对不是赔给你这腿的医药费。
见小赵没有说话,小李直接说道:你先冷静下,我们先把医生带到你家给阿姨看看病。然后我和小李先回去看小赵母亲了。
小赵母亲还好没什么大事,也就是老毛病复发,已经吃了药稳定了,我们回到医院后,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小赵。小李直接说道:这10000元算我借给你的,这要你这辈子记得还给我就好。然后我也掏出了5000元,一起给了小赵。
最后我们三个大男人,居然抱在一起哭了...........
其他网友回答:当然不合理的要求,电动車不许要驾驶証,在农村借用是常事,今天你让車主出5000元医疗费,是什么道理,不成为今古奇观之事了吗?你骑車不小心,摔坏腿,是技术不过关,还是粗心大意,车子速度过快,导置的,造成后果应自负,找人家赔钱,理不正,车子摔坏人家没寻你赔偿,已经给足你面子了,可你倒来了个恶人先告状,把个莫理事,说的彬彬有条,哪不成了猪八戒倒打一耙,无道德无品质无良心,借车时说过,出事要找你的麻烦吗?简直就是胡搅瞒缠,无理赖三分个人渣,世上罕见绝德。
其他网友回答: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以往有多起这样的案例,都是当事人通过聘请律师,而一些只认钱不讲公德的不良律师,他们耍尽各种手段来钻法律的漏洞,对事主提岀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对事主进行索要赔偿。
比如以往的案例,朋友聚餐因自己喝酒过量而猝死,却聘请律师要求聚餐的同桌人对其死者进行经济赔偿。其实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是对无过错人的权利的侵害。
本案小赵借朋友的电动车因自己驾驶失误而摔断了腿,本应由自己负责。若小赵曾经投保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若没有投保那只能自认倒霉,再如何也找不到车主来赔偿小赵的医药费。
若非得让车主拿医药费的话,那小赵就是在耍臭无赖,以此来讹人。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问题与前几天借梯子摔伤的人,让拥有梯子的人出一半医疗费 同出一辙 。我不禁弱弱的问,这样的人真有吗 ?
这种要求太不合理了,如果这样的话,连生产电动车的厂家都有责任 ,你要不生产电动自车,别人也不会买 ,不买就没法借用电动车 ,那就不会把腿摔断了。
做人呐,得要讲良心,不要拿着不是当理讲 ,你借人家的电动车骑 ,无论违章,不违章 ,责任都在你身上 ,与车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你凭什么让车主拿5000块钱给你呀 ?你这不是耍无赖、讹诈吗 !
这种要求不但有辱自己的人格 ,而且也颠覆了民族的认知 ,让所有的人看到都会大跌眼镜 。
近几年来,见义勇为之所以少了 ,大家遇到问题都躲着走 ,这不能不说与一些无赖的行为、无理的要求有关。
在商品时代 ,善良、正义得不到表彰 ,恶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良好的社会风气就会下降 ,不讲理、奇葩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 。
其他网友回答:若你没有驾照,你朋友借车给无驾照的人出了事,车主是负责任的。所以,你摔断了腿,要车主出医学费是合理的。
其他网友回答:不合理。别人好心把电动车借给了小赵,他应该感恩。因为现在这个冷漠的社会,愿意无私地把东西借给你的人太少了。
小赵自己骑车不注意摔断了腿,是属于个人意外事件。即使他不借朋友的车,骑自己的车也可能摔断腿。自己倒霉,找车主干嘛。
这就是典型的东郭先生救狼事件。
其他网友回答:小赵借車摔断腿,还向車主索赔损。要问合理不合理,先摸良心问问你。好心当成驴干粪,给車反挨医药费。車主交友没交对,小赵胡来蛮无理
其他网友回答:也不能简单说不合理,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一个问题:小赵为什么会摔断腿?是因为电动车有问题呢,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技术不过关?
如果是电动车的问题,那么车主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但还是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车主事先就知道了电动车有问题,例如刹车失灵等,很可能会导致骑车的人摔倒受伤,甚至有丧命的风险,那么他就不应该把这个电动车再借出去给别人骑,至少有告知的义务,让对方自己去决定要不要冒这个险。
因此,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那么小赵让车主补偿5000块钱的医药费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是车主没有尽到他该尽的义务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让小赵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作为有过错或者是过失的一方,车主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车主并不知道电动车有问题,或者电动车本来就是好的,小赵出事故是因为他自己的技术不过关、粗心大意、违规载人、行驶过快等,又或者是其他的外在因素,例如天雨路滑等,才导致了这次意外的发生,那么小赵就应该对这件事情的发生的后果负全部的责任,因为除他自己之外再没有其他的责任主体,车主不应该来替他分担。
相反,如果电动车本来就是好的,而因为小赵的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造成了电动车的损坏,那么车主还有权利向小赵提出对电动车修理费的赔偿。
结语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常有发生,特别是在农村,邻里之间的关系都比较友好,有人来借东西,一般都不好意思拒绝,也非常乐意去帮这个忙。但一旦发生以上这种情况,关于赔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解决,容易引起纠纷。
其实单单从道义上来说也不应该让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他把东西借出去本来是一片善心,他也不希望事故的发生,这时候如果再来追究他的赔偿责任,岂不是寒了好人的心?那以后谁还敢把自己的东西借出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