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给你几个答案。
2.这是一个不靠谱但是饱含哲理的答案 :当男人口袋里掏不出第二份彩礼钱,那就只能娶一个; 但凡男人口袋里还能有很多的钱,估计心思也有别样的想法!
观念与金钱挂钩,道德与经济接轨!
3.这是一个比较标准的答案,新中国成立以后,法律规定的。只能一夫一妻制。
4.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又比较搞笑的答案 ,当男人数量远远多于女人数量,为了避免光棍过多,只能规定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天,女人过多,也许另外有改变!例如阿拉伯地区,经常打仗,男人死多了,女人数量反而更多,就不是一夫一妻制了。
5.以上的答案,都可以参考。有些事就这么简单,不要跟我谈什么真爱,感情忠贞一类的!!都不现实!唯一现实情况是,年轻人的挣钱速度 都跟不上 房价上涨速度了!结婚都是奢侈了。
其他网友回答:中华民国的元年,即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0年5月1日也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其他网友回答:自古代,官府规定,老百姓只能一夫一妻,娶妾是被严令禁止的。您看到的好多老婆多是上层阶层。
其他网友回答:夏商法律在确立婚姻关系上,明确的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商代允许男性王族在确立一夫一妻外,大量纳妾。~~出自《中国法制史》第三版。
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一、二条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纳妾。”从法律层面废除了纳妾这一陋俗。
在执行《婚姻法》的过程中,有一种情况需要谨慎处理,那就是在旧社会已经形成事实的纳妾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1950年6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解答道:对于《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一般的可以“不告不理”;但女方提出离婚或其他合法要求时,人民法院应依法处理。
1953年3月19日又解释说:依《婚姻法》规定,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至于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离婚,要看女方(妻、妾)要求来决定。如果女方没有这样的要求,允许他们保持原来共同生活的关系。据此,1950年《婚姻法》施行前的纳妾不按重婚处理。但该法生效后出现的纳妾,则是一种重婚行为,应当坚决取缔。
女媧造人分男女,男耕女织家立起。一夫一妻远古有,人随自然韵千秋。奴隶封建王作主,强占女人用手指。解放以后才立法,一夫一妻国家抓。
其他网友回答:大概率好像是从原始社会就是这样,以前的有妾,妾只能是男人的性伙伴或生育工具,不能叫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