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介绍的情况,感到很气愤。表面上看,老人家属很不讲究,不掏救护费用。透过現象看本质,这不是钱的事,应该说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这与前几年各类碰瓷影响有关,甚至与法律不够完善,不良律师及司法者对律法理解的偏差有关。某种程度上社会风气不正致使好人难做,对扶不扶的问题也多有非议,大多数人认为,家里没矿千万不要去扶,也是一种共识了。
这位跌倒老人的晚辈,都是不孝子孙,在他们心里恨不得一跤摔死老者才好呢,减去负担了。你帮忙救活老头,老头活着吃闲饭,还需要他们照顾。所以他们对你不满意,你忙了倒忙,讹你2百元,让大家以后少管他家事,老人早点摔死才好,借发丧之机接几万礼钱,也好安心去搓麻,都怪你多事。说句不负责任的话,遇到这情况还是躲远点好。一旦老者乌乎哀哉,被他子孙讹诈一把,岂不是冤枉。不管,不管,就是不管。
其他网友回答:怎么不合理?老人摔倒后你是第一个发现的,为了增加负担,你没有自己拉去医院,反而拨打急救,你这不是故意要加重家属负担吗?,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你见了便背老人家去医院,发扬一下风格嘛,那急救车来回得花多少钱啊,再说了,路上有个堵车,误了急救,你担负得起吗?
再说了,你发现了你扭头就走,我就不信没有人救我们家老人,兴许他们比你做得更好,人家付了急救车费,人家付了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查房费,护工费,护士夜班费,保洁费,伙食费,营养费,而且还把能报销的发票都留下来,老人出院后还大包小包的放车上送到家里,我们一天都不用到医院,老人没事了。
又来了,都怪你运气好啊,给撞上了,你认栽吧。
其他网友回答:总结下,题主路过,发现本村78岁老人摔倒在一个小巷子里,担心说不清,就先喊了下,发现老人没有回音,就打了120,又到老人家中喊了老人家属。题主和老人家属赶到后,发现老人恢复了意识,手臂轻微擦伤。这个过程中,120赶到。老人家属坚决认为老人不需要去医院,只需要涂点药就好了,拒绝支付120费用。最后,120司机认为是题主打的电话,要求题主支付。老人家属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最终题主只能自己支付了。
当然不合理,就是这种家属的存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变的冷漠。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题主完全不用支付这笔费用。我下面展开讲讲。
一、120收费是否合理?首先,目前我国对120急救的收费对象,也就是120急救费向谁收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的法律。
但一般来说,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现实来说,120急救费都应当是向患者收取的,患者死亡的,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家属来支付。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针对急救收费对象的问题,都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中进行了规范,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当地范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地方性法规基本都是按照上面的规则制定的。
比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明确规定收费的对象是患者及其家属,而非拨打电话的人。
其次,120急救车收费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虽然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但一般来说,前三公里大致在10到20元之间,超过三公里一般每公里2到5元。院前急救费是50到150元之间。就题主表达的情况来看,120急救车仅出车,没有进行急救,所以只应当支付出车费,那按照公里数算,是绝对不会达到200元的。
因此,120的急救费应当向老人以及老人家属收取,以题主拨打电话为由让题主支付急救费是不对的,收取的费用数额也是不合理的。
二、如果老人或老人家属支付了急救费,是否能够向题主索要赔偿那么,如果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支付了这笔费用,是不是能够向题主索要呢?
就这个问题,可能老人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去医院,题主却擅自拨打120,给老人造成了急救费的损失。
不讨论这种损失是否客观存在,是不是算得上损失。
即便这是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也不能要求题主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主当时是考虑老人需要急救,拨打120电话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这种行为即便给老人造成了损害,老人也是没有权利要求题主赔偿。
综上,题主完全可以要求老人赔偿自己代为支付的200元急救费,当然也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其他网友回答:关于老人摔倒,你好心帮助老人叫救护车,付了两百元车费一事,按道理和人情事故来讲,不应该让你负责,应由老人及儿女负责,而老人及家属不讲道理,拒绝支付,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为此你很不理解,非常生气。是,这是放在谁身上都觉得窝囊,二百块钱花的冤。但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我是这么看,首先你们是一个村住着,街里街坊的,看见了肯定要管,你没有走,而是又帮助找家属,又叫救护车,你心是好的,是善良的,从这一点上说你是问心无愧的。其次,我认为你花两百元也不冤,因为你的两百元买的不是物品而是买他们一家的人心,你懂吗。而人心是不能用价钱去衡量的,你怎么看他们一家人,全村的人跟你一样。都会用一种藐视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们家就因为这两百元丧失人格,丧失人心,以后他们家在有事谁还管,谁还主动上前帮忙。所以,我劝你不要因为花了两百元而老放在心里走出不来,你事也帮了,钱也花了,就因为这点钱老不高兴有点得不偿失。往前看,前进一步一马平川,后退一步万丈深渊。
不合理。这是坑人,这是缺德,这是没良心。别人做好事,救了你一命,你不感谢别人,还坑人要钱,是人的所为吗?良心被狗吃掉了吗?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官要伸张正义,对坑人者要法办。不能助长歪风,灭了正气。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正能量。
其他网友回答:看了你的遭遇,真是深有感触,一幕幕的好人做好事,却得不到回报不说,还担心被人家讹上,以后谁还能出手相帮,谁还能见义勇为,谁还能做好人益事?
从头到尾你做的都没毛病,一点说不出你哪点做的不对。78岁的老人摔到起不来,你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但老太太的家人不让送医院,说只是受点皮外伤,送村里卫生室上点药就好了。当时处于好心叫的救护车,谁也不知道到底摔啥样,老人的家人不叫上医院,这是他们的自由,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想的,心也够大的,按道理应该上医院检查一下,可他们放弃了,可见他们平时是怎么对待老人的。更不应该的是这家人不付救护车的费用200元钱,把叫救护车的责任推到你身上了,岂有此理,没办法就得自己垫上,这家人真是不明事理,把事做绝了,真是世上少有,早知这样,这个电话就不该打。
钱虽不多,碰上不讲理的人,要也要不回来了,就是心里不平衡,你做的对,好事做到底,就当花钱买个教训,那200元钱也别要了,下回多长点心眼。这家人省去的那200钱,也不见起能富到哪去,而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心无愧,这么想,你就不纠结了。
这又一次给人们留下了那道未结的讨论题,“老太太摔倒,扶还是不扶”?
其他网友回答:不合理。好心当了驴肝肺
首先,必须肯定你的用心是好的。你遇到同村一78岁老人摔倒,远远喊他,见他没有反应。以为生命垂危,一时情急之下就打了120急救车。你是出于见"死"不能不救,做人讲良心,最朴素的心理,打这个急救电话的。打120急救车的目的,就怕老人如果不急救,就有生命危险。周围无人,又不敢去扶,善良的心,促使你拨打120急救电话。唯恐同村认识的老人,在自己眼皮底下死掉了。自然的流露出怜忟之心,心急如焚,把打120急救车,当作自己义不容辞义务。既没到跟前看看老人有没有生命特征,听听有没有呼吸,更没有到老人家里征求意见,就自己作主打了急救电话,多管了闲事。
急救车来了,老人己经恢复了意识,只是手臂轻微皮外擦伤,没有大碍。老人家属认为这点伤没必要上医院检查,在村卫生室上点药就行。120急救车不是免费的,是收费的,这个费用谁给,发生争执。打电话的人说,老人是你家的,他摔倒,我怕出现意外,打了120,人家急救车来了,不用,这钱也该你们出。老人家属却说,我又没让你打120。僵持5分钟,急救车只好管打120电话的人要出车费,打电话的人无奈掏出200元。
这个闲事该不该管?我认为老人摔倒,在本村住着,如果有电话号,给老人家属打个电话,本人骑着电动车,又知道老人家在那住,到老人家通知一声,就可以了。
该不该打这个120急救电话?从老人家属的态度来看,埋怨打电话的人"狗逮耗子~多管闲事“。一句"谁让打120电话了"?这不"好心当了驴肝肺'‘吗?老人真死了与打电话的人,沒有关系。老人是他儿女的老人,救不救老人是他们的责任,你何必"揽瓷器活“,包办代替,替人家家人作主呢。
打120急救车要慎重,遇到交通肇事,谁打120急救车,对不起,这个费用你先垫上。然后你再向受伤者追索。
老人的家属不该出这200元急救车出车费吗?打电话的人不知道老人伤无大碍,以为很重威胁到生命了呢,打了120,急救车来了,你说这车不用了,但出车费怎好意思让打电话要车的人拿呢。一个村住着,这点人情味都不讲了,这200元钱可伤了人家心那。
其他网友回答:这就奇怪了。
昨天我刚好在我们饭堂附近看到一个人离我十几米,手舞足蹈非常夸张的摔倒在地上,四十来岁的样子。
旁边有两个人经过也没人理。
我也怕事啊!新闻看多了,我也不敢去扶啊!
我只能马上拨打110,可是打了两次都忙,打不进去,让排队等候!
没办法,我自作主张打了120,喊了工业园的经理一起去扶那个人。
那个人还是站不稳,只能躺在地上。
大概过来七八分钟的样子,他可以坐起来了。
十几分钟以后120车子来了。检查一下说是什么羊癫疯,已经没事了。
那个人自己也不愿去医院检查了,就手有点擦伤,头摔了一下。
120的医生做完笔录以后就走了,没有问任何人收费啊!
所以我认为120和110,119一样是不收费的啊!
只是浪费了公共资源,报假警才收费吧?
当然如果真的要收费的话,只要不赖上我,200块钱我还是愿意出的,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像题主遇到的这件事情,老人摔倒,你好心报警救急反而被要求承担200块钱120出警费 确实是不合理,有点小委屈的意思。
举头三尺有神明!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与人为善,富虽未至,祸已远行。
两百块不就是多搬一天砖的事吗,能买个心安也是值得的,大家说呢? 其他网友回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