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本原的问题,类似,人类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作为宇宙最基本现象和最高范畴的物质与意识谁决定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再推演,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基础的生产活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问题;政治生活中,民主法制,自由纪律,言论自由与遵守法规尊重他人权利自由关系等等,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具体的,既有决定因素,又有反作用,个体而言,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永远是辨证统一关系。问题抽象,随感,谢邀
其他网友回答:决定论是正确的,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只有认识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顺应规律,也就是顺势而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他网友回答:自然和社会现象,都具有其规律性、必然性和因果关系;这些特性,决定了自然和社会现象的本质。这就是唯物主义的决定论。
那么,既然自然和社会现象,有其规律性可循,有其必然性可知,有其因果关系可找,我们便有了选择的权利!我们选择的权利就是:充分地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之特性),并按照人类符合自然和社会的规律性、必然性、因果关系的意愿和所求,去征服自然,去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
“人定胜天”,这充分地说明了——我们人类选择的权利的意义,以及征服改造自然和社会的信心和力量!当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高度时,人类所需求的、合理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但是,我们反对的是:把人类的意识看成是绝对自由的唯心主义的世界观。 谢邀
其他网友回答:我坚信反映论,怀疑决定论。
主观正确反映客观是唯物主义与实事求是的基本立场,客观世界有客观性,在人类世界它需要主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认识能力认识程度很重要,客观世界不能决定主观精神世界的正确认识与否。
精神决定物质,物质决定精神它们都是决定论,不是反映论。脱离了反映论也就失去了唯物论。
谢邀!
其他网友回答:谢邀。这世间所谓的决定论以及万事万物等,在一定的条件下,都会发生有不同程度的大小变化,并非一层不变的,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思想看法决择和权力,只是结果成败各有不同而已。此供考。
其他网友回答:生命拥有绝对的自由意志。
物理规律可以用来解释物质变化规律,
但是不能用来解释具有绝对自由意志的生命规律,
物理规律和生命规律并非能够融会贯通,因为物质运动变化的规律与生命的运动变化规律并不能相提并论,两者也并非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
物质和生命,虽然都由原子构成,但是,两者有最本质的区别。
所以此决定论观点差之百里。
生命拥有绝对的自由意志。
这句话前面的“如果”是这个问题的关健,就好像问天有多高一样的,我的回答是:如果知道天有多高,我一定可以回答得很准确,可惜这也是个“如果”。可见理解一个问题,我们必需先承认“不知道”,不然我们没法“知道”。
其他网友回答:人在清醒时的每时每刻都在进行选择:是维持上一秒的状态还是做出改变。
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说明人做出的选择在决定论的总体范畴之内。
如果决定论不能在主要问题上保持正确,那么此决定论就会被边缘化一一静待圣人出,新的理论再现江湖,如此循环而已。
自然世界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不随人的意愿而改变。人类社会的规律是总结出来的,“有些”是随着人的意愿而变化。所以什么理论不能统括一切,也不能永远正确,需要随时而变,因人而异。
所以不用担心人会没有选择权。
其他网友回答:如果你的前提是马氏的唯物主义,选择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目前,人类用仅有的一点知识掌握了物质的些许特性,就高呼已经掌握了真理,这也暴露了唯物主义的急功近利。随着科学的发展,其实只是在证明一个问题:没有真理才是真理。少谈主义,多做实事,慎喊“人定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