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条发布的已经由平台标注的原创文章,被其他人原样搬运到其它平台发布,这是一个很普遍、很不好的现象,也是一个很令人厌恶的行为。笔者对于此种令人不齿的行为,深有感触,简直叫人无语,也深感无奈。
我的《故事 大和尚》暂写到60集,有一半以上被人搬运到手机网易网;我只好也申请加入手机网易网,也给网易平台提出申诉 ,泥牛入海,丝毫不起作用;又加之阅读量过低,索性不再继续往下写,改为《微小说 谁之过?》,至今,已发布第40集,可惜,依然故我,截止目前,已发现的又有一半以上被原封不动地搬运到手机网易网,气得我曾为此专门写了两篇微头条(有截图为证),还在凡是发现被一字不拉地搬运了的文章评论区,专门予以指责、劝告,以期那些搬运工,不要再这么干了,希望能尊重原创作者,也尊重自己;但是,一直是嘴抹石灰——白说;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搬运工,不辞辛劳,不怕讽刺,不怕讥笑,依旧照搬。最搞笑的是:就连我的文章评论区网友的评论,都一锅端到手机网易平台,唯一更改的就是作者变成×××的了,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有网友劝我说:“去投诉,去维权”;我觉得一是多了,频繁了;二是毕竟只是一篇小短文,与其有那精力,还不如再写一篇,就算维权成功,价值不大,也没多大意义;
有人说:“说明你的文章写得好,有可读性,要不然,谁会去搬运”?这话说得既叫人高兴,也叫人哭笑不得:高兴的是:1、能够逗我开心,也算是给我鼓励; 2、要说真是文章写得好,为何推荐量那么低?阅读量那么少?平台咋不认可呢?3、如果说搬运工很喜欢,为何不用转载?搬运工俨然成为原创作者了呢?
总而言之,这是当今文化人或者说是爱好文字的人,一种很低格、很无趣的不良现象,也是一种乱象。
剽窃文章者,也算贼!有些网络平台无异于鼓励、支持、纵容搬运工, 此风不可长!
开除出头条,并增加双倍的赔款!不劳而不获,是种侵权形为!支持坚决打击!
其他网友回答:除了头条也并不关注其它,因为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写的东西也没什么亮点,也不存在操心这个问题。在头条上写的东西都是自己的,至于原创不原创也不知道是不是,展现量低,阅读量少,全凭自己的几分热度去写,也没什么名利心左右,自己随意而发的东西,就算别人照搬了也没什么意义。等到有人愿意照搬我的东西时,也许写的东西开始有意义了,无论名字换了谁,出于什么目的,自己的东西还是自己的,有幸被更多的人乐见,未必不是好事,不去责怪人家。但总去照搬别人的东西去扬什么名的,应该不会扬什么好名吧!一旦被发现也不是什么光彩事。随他去做吧!…
其他网友回答:好东西大家分享,好文章共同阅读。共享单车,共享经济都是这个意思!
其他网友回答:如果那样是不是也说明自己写的文章优秀,
另外,文章末尾是不也可以加上“版权所有,拷贝侵权”。等警示性提示语
其他网友回答:<2>有什么办法?告诉你——无法!
你除了和自己生气,抱怨平台不公,世事不平外,没有别的办法,剩下的只有伤心又伤身!
关键是偷你作品的人连句谢谢都没有,而且人家啥也不做就能吸粉和赚收益,你能如何?
别问为什么?因为这样的折磨我已经经受了一年多了!
最初的时候我还生气,去投诉去平台反应,水花都没有,发的邮件连回复都没有,可笑吧!
想着就当是对自己的认可好了,只要在头条做自己就好,结果就是人家在别的平台风生水起,我在头条就日益灰暗,有时候新文推荐都不上万,没有推荐就没有阅读,那我写来干嘛?
头条不重视,那就搬家好了,给自己的作品找了一个新家,你能抄头条的,还能抄小说APP的?
就算抄了我为无法,因为已经没有精力去维权了,太累了!
有时间好好写自己的作品,找个防盗版更严密的地方发布,这就是唯一能做的了!谢谢邀请。关于这个问题,存在"原创,著作权"的问题。虽然"搬运,剽窃"的人是极少数,但也是被人不耻的行为。如果是出于转发,扩大"原创作品″的影响力,是应该点赞的行为。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则属于剽窃行为,不劳而获,见利忘义的非君子之为,也会受到良心的遣责,就象"小偷″是见不得阳光的。古人曾经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是你辛辛苦苦,劳心费力,写的作品,被别人不费吹灰之力,据为己有,相信你也不会好受吧?奉劝大家:如果是转发,引用,应该标明,这才是实亊求是,诚实守信的君子之风。对于那些对别人的作品"改头换面,生吞活剥,据为己有"的人,当人们都知道了真象,你还有何颜立足呢?。不说了,点到为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能改正,还是好同志。(一家之言,难免偏面,望大家批评指正)[求真原创首发]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跟他商量商量能不能别照搬,自己想想不好吗,这算是侵犯知识产权了吧,然后再不行就举报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算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吧?这样是肯定是不可以的,除非是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
如果原创作者对此比较在意,可以通过其他平台联系这个其他人作者,要求他对这篇文章进行删除,降低对自己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这个其他人作者都会按照要求下架相关的文章,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果这个其他人做者采用了自己的文章,对自己构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并且联系他本人也没有删除相关的文章,并且没有任何道歉的迹象,那么这个时候我觉得就应该拿取FL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这个是严重的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我国对著作权是有着相关的保护的。